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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加强音乐节期间无人机等“低慢小”航空器安全管理的通告

来源:高平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:2024-04-17 【字体:

  为维护2024“箱”遇高平音乐节期间公共安全和空域安全,确保音乐节安全顺利举办,杜绝各类“低慢小”航空器违法违规飞行活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》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:

  一、本通告所称的“低慢小”是指具有“低空超低空飞行、飞行速度慢、体积较小不易被雷达发现”等全部或部分特征的小型航空器或空飘物,主要类型有:无人机、轻型和超轻型飞机(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)、穿越机、滑翔机、三角翼、动力三角翼、载人气球(热气球)、飞艇、滑翔伞、航空模型、动力伞、空飘气球、系留气球等。

  二、自2024年4月19日8时至24时;4月20日8时至24时期间,对音乐节举办地(精卫路以东—兴园街以南—官庄村以西—常乐村以北)围合区域,高度从地面至无限高,划设临时管制空域,除特殊许可外,禁止其他一切单位、组织和个人利用“低慢小”航空器进行各类体育、娱乐、广告性飞行活动和释放气球活动。

  三、请相关从业单位和广大市民主动配合,对涉及“低慢小”航空器人员、器具信息进行实名登记备案管理,严格遵守各项规定,杜绝违规飞行。

  四、对于违规飞行“低慢小”航空器或违法破解无人机禁飞系统行为,公安机关将联合相关部门严厉查处,对违反《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》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》等法律法规的,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;违反治安管理的,由公安机关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予以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  特此通告


高平市公安局

2024年4月1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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